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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本公司工作失误,误将修改前的“会计报表附注”刊登在《200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中。现将本公司2005 年4 月30 日刊登的《2004年度报告摘要》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一、附注五(28)未分配利润中,*本公司于2005 年4 月28 日召开董事会,更改为:*根据2005 年4 月28 日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利润分配方案为:由于本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负46,322 万元,本年度亏损50,631 万元,故不作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附注八(2)担保事项中,因汇率差异,对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美元担保借款余额折合人民币57,820,000 元,更改为57,960,000元。
    三、附注八(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中,增加对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说明如下:2003 年6 月10 日、2003 年9 月5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泰丰通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丰通讯公司”分别向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丰电子公司”)发出编号为KT30610102、KT30905100 的订购单,约定从泰丰电子公司购买RF-PRF21AK-600 和RF-PRF21AK-600N 模块,数量分别为147059 块、47889 块,单价为136.00 元,交货期分别为2003 年8 月22 日及2003年9 月6 日。泰丰通讯公司于2003 年7 月31 日向泰丰电子公司支付货款2000 万元,泰丰电子公司于2003 年9 月11 日向泰丰通讯公司开具模块发票,数量为147059 块、含税金额为人民币20,000,024.00元,实际上泰丰电子公司并未向泰丰通讯公司提供货物,也未归还该项货款。故截止2003 年12 月31 日增加本公司对泰丰电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20,000,024.00 元。
    四、附注十(5)担保事项明细中,因附注八(2)相应数据更改,该项内容相应更改为: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发生担保事项82,131 万元,其中合并报表范围内互保31,609 万元,对关联企业担保18,475 万元(附注八.2),对其他企业担保32,047 万元。
    五、附注十(5)担保事项明细(C 票据开具情况)中,因汇率差异,对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美元担保借款余额折合人民币9,638,594 元,更改为9,661,932 元。
    六、附注十三持续经营情况中,增加说明:(三)由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
    七、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中,增加说明:2、如附注八.4*所述,2003 年末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泰丰通讯电子有限公司增加对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20,000,024.00 元。
    本公司董事会对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