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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了解到,该公司将从下月起在四川实施“预付医疗保险金”制度,也就是保险公司替病人先垫付所需的治疗费,最高可达到保额的60%。
据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下发了《理赔预付管理指导办法》,为保证经济困难的危难客户能及时得到必要的医疗救治,对客户实施保险预付。
据了解,该预付办法主要适用于医疗费用补偿性的险种。据介绍,在基本事实清楚、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实行保险金预付。据悉,在多次预付总额不超过给付保险金总额60%的原则下,单次预付金额最高可以达到客户已支出合理医疗费用的1.5倍。
据介绍,客户只需在出险后收集基本的索赔资料(包括保险单、索赔申请、身份证明、保险事故证明等)后提交给公司,即可立案;等到理赔人员将基本事实认定后,便可以算出保险金的预付金额并及时给付。
同时,为确保预付保险金能用于危急客户的医疗费用,公司特别规定在预付额达到一定数目时,不得采用非现金的方式给付,而需由理赔人员陪同领款并直接送往医疗机构。
据称,有关保险金预付的具体操作细则正在加紧制订,近日报批总公司后将于7月份正式在四川实施。 本报记者 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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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