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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胡先生来电反映说,他近日向某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在缴纳保费时,被告知需多缴25%的保费。理由是他体重超标,胡先生对此极为不满,认为这是对肥胖者的不公平加费。
肥胖者风险高
笔者为此走访了沪上多家保险公司,发现投保条件中增加“肥胖指数”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肥胖指数”是保险公司在审核身体条件时必然参照的一个指标,因为肥胖已成为影响健康的一个重要因素。
保险公司判断是否肥胖,一般采用国际通行的“体格指数”(BMI),即体重除以身高的平方数,这一指标超过一定标准即认定为肥胖。男女标准是不同的,各家公司执行的标准也不同。有些公司还要测量投保人的胸围和腹围,如果腹围超过胸围就会纳入肥胖之列。一位寿险工作人员表示,保险精算可以算出不同的BMI指数人群的死亡率和病发率,也可以算出对应的费率。所以一旦被划入肥胖人群,保险公司将会提高费率,有的甚至要拒保。不过,目前国内对肥胖执行的标准是相当宽松的,保险公司每年几百万人次投保,真正因为肥胖加费的只有几十例而已。
据上海市疾病控制部门介绍,上海市肥胖人数已近80万,在15岁以上的人群中,肥胖者的发病率高达15.9%。可以预见的是,随着肥胖人数的增加以及肥胖者发病率的不断提高,未来保险公司在执行肥胖的标准将会更加严格,越来越多的肥胖者购买保险将被要求加费。面对这一趋势,笔者前往健身俱乐部采访了一些肥胖人士。他们对此颇有微词,不少人指出这有歧视胖人之嫌,有失公平。不过,这也仅仅是一面之词,保险公司不可因为有此一说,就改变对肥胖者投保加费的规定。
多缴保费体现公平
从保险产品定价的角度来看,保险公司认为与肥胖等风险因素紧密联系的浮动费率并不是歧视,恰恰表明了保险产品定价的公平性。因为,保险从来就是根据风险大小确定价格的:高风险,出险几率高,费率高;低风险,出险几率低,费率低。有人为此特别指出,长期以来,国内保险产品定价基本上采取统一费率,对个体风险因素考虑较少。这种看似公平的定价方式已经日益显现出不公正性。一方面,容易诱发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高风险人群的投保热情远远高于低风险人群;另一方面,高风险人群的风险最终将有一部分是低风险人群为其买单,某种意义上也是对低风险者的“不公平”。
浮动费率细分个体风险
浮动费率杜绝了“一刀切”,细分消费个体的风险因素,使价格真正体现出公平合理。据介绍,在寿险公司核保时,主要考虑两个风险指标:病发率和死亡率。肥胖人群容易犯心血管疾病,这两个指标都会高一些,并且年轻的胖人比年老的胖人风险更大,男的比女的更大。保险公司“嫌胖”是为了保证投保人站在同一个健康线上,从而让所有投保人都能获得同等的风险补偿机会。如果不对肥胖者多收保费的话,等于损害了体重正常者的利益。
正因为如此,有的保险公司已开始对所有加大健康风险的因素都加收保费,包括特别瘦的人———沪上已有保险公司对特别瘦的人也采取了多缴保费的方式,理由与肥胖相似,太瘦的人存在影响健康的不利因素。此外,保险公司还会对抽烟者多收保费,因为抽烟者得呼吸疾病的几率高。
当然,保险公司应该多向公众宣传肥胖者多收保费的原因,讲明风险原理,这样就不会产生歧视的错误印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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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骆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