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但是,这一战役遇到了最大的阻击。而阻击手竟是最大的国企之一———长江电力(600900)(相关,行情,个股论坛)。
和其他领域的任何改革一样,股改也注定是难以顺畅进行的。因为,股改动摇的,是企业产权制度的核心,它左右着参与各方的利益,“进退之间”便能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便能让一部分人从此“瘦”下去。
因此,股改在4月29日一经破题,便立刻吸引了国内各利益群体的高度关注,“股市外部人”纷纷加入“做多”或者“唱空”的舆论阵营。
更值得关注的是,在对股改意义的认识上,股市各参与主体并未达成多少共识,如:如何才算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资的控股比例多大才算“国资不流失”?很显然,尽可能“保持现状”,不让“国资流失”,便成为国资委和国企高层“最稳妥”的选择。于是,大家便看到了宝钢试探性的第一方案,也看到了长江电力遮遮掩掩的“对价”组合拳。当宝钢的第二方案表现出一定诚意,似乎有望获得市场认可的时候,长江电力的方案却遭到了市场各方的猛烈抨击。
原因何在?难道仅仅是宝钢比长电多送了一股两股么?当然不是。问题的症结便是长电大股东提出的对价缺乏起码的说服力。对价的本质涵义应该是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赎买”流通权,但长江电力的方案却把上市公司“送”给流通股的好处、“带”给流通股的利益,统统算在了非流通股股东身上。如此移花接木,如此瞒天过海,如此混淆黑白,又哪里能体现出长电大股东们的一丝诚意?
本次股改说起来是解决制度问题,但实质上,笔者以为其同时承载的还有另一层意义———确立股市的信用问题,解决上市公司的诚信问题,通过股改挽回投资者的信心。
但如今,长电的方案把投资者的美好预期降至冰点———作为国企的标杆企业,作为股权分置试点中首先推出的大型国企代表,长电的做法“封杀”了其他本想表达诚意的国企的对价空间。
长电是特殊的,其上市的时候便是“降低门槛”特批上市的。而从母亲河“挤奶”造福人民的权利被其垄断,所以它至今仍是特殊的。或许,也正是因为有这一点“特色”,长电的董事局才会“敝帚自珍”,一毛难拔。
长电是国企大盘股的代表,它对社会公众股东表现如此吝啬,其他大盘国企又如何能合理支付对价呢?如果他们蜂拥而起,把上市公司的利益作为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送出,都把上市公司的未来设计成“对价方案”,那么股改还能顺利进行下去么?
社会公众股股东会投反对票,因为他们得不到该得的“对价”;公众舆论会投“失望票”,因为他们看不到起码的诚意表现。而这种诚意在某种程度上会被放大为股权分置的诚意。
当然,就像2003年11月发生的那一幕一样,长电可以特批上市,但凭着上市后二级市场的良好表现让投资者“忘掉”对它之前的种种非议。而如今长电似乎也可以通过种种手段,让自己的方案获得通过,然后以二级市场股价坚挺冲洗自己不诚信的印记。
但是,今日不同于往日,在中国股市面临重大股灾,股权分置试点面临重大考验的今天,长电的方案能带给整个市场的,便不仅仅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诚意了。
这是一种“晕轮效应”,其阴影足以让股市的天空“黑云压城”,也可以让其他股改公司沐浴在长电的光环下“幸福成长”。
长电,母亲河孕育出的超级“国企贵族”,在改革历史的当口,请和中国股市的诚信一起“市场化成长”,给中国的改革和股改“发一次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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