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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吉林敖东(行情 - 留言)对股权分置改革提案进行了再次修改,主要提出两点:1、非流通股东缩股比例不变,仍为1:0.6074,但强调了“使其持股的每股价值与原流通股每股价值相等。”2、提高了派送比例,仍由公司向全体股东派现,非流通股股东将其应得股利全部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但流通股股东实际现金所得提高到每10股4元(税前)。
经测算可知,0.6074的缩股比例是由吉林敖东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价值3.62元与公司公告前30日内平均收盘价5.96元的比值。那这一比例是否合理就取决于3.62元是否能够代表非流通股的价值,和5.96元能否代表流通股的价值。
前一个数值容易理解,在股权分置状态下,公司非流通股股权可以净资产价值为基础,进行协议转让。像吉林敖东这样持续增长的企业,还有可能以高于净资产值的价格转让,因此3.62元可以代表非流通股价值。
第二个数值事实上只能做尽可能合理的估算。中国证监会是在今年4月29日公布的股权分置解决办法,并确定试点公司名单。全流通极大的改变了投资者对市场的预期,并通过价格波动反映出来。事实上,今年5、6月份二级市场的波动是非常巨大的。前30日收盘价格在时间跨度上可以较准确的涵盖市场对股权分置改革的预期,因此,这个价格也有一定的合理性。我们也曾尝试寻找是否有更合理的价格可以代表流通股的价值,简单计算可知,公司公告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为5.90元,公告前最近一个换手周期内平均收盘价格是5.93元,公告前一年平均收盘价格是5.84元,与这几个数值相比,吉林敖东已经采用了流通股价最高的数值,在没有更合理计算方法的情况下,这一数值和相应计算出的缩股比例是比较公平的,缩股后基本可以说是非流通股的每股价值和原流通股的每股价值相等。
在此次修改前,吉林敖东通过多种方式和投资者进行过沟通。现金派现比例的增加,就是公司保护流通股东权益的表现。修改后,公司会按照每10股2.14元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现,非流通股东放弃分红,做为现金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后者因此得到的现金对价为每10股1.86元,实际现金所得为每10股4元。如果5.96元代表流通股东的平均投资成本,对应的值息率为6.7%。这个数字远远高于目前存款利率水平以及国债市场收益率水平。应该注意的是,收到现金对价和分红后,流通股股东的持股平均成本已经下降到5.56元。
目前市场投资者对股改对价的大小主要以送股多少为比较标准。实际上,由于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同,非流通股所包含的流通对价也是不同的。非流通股持股比例越高,其支付的对价也就应该越高,同时流通股平均每股获得的对价也就越高。因此仅从流通股每10股获得多少股看存在一定片面性,判定标准还应包括非流通股每10股送出多少股。在第一批试点的四家公司中,方案最受市场追捧的三一重工(行情 - 留言)实际非流通股东每10股仅送出1.17股,因为他非流通股占的比例高。其他几家公司分别是紫江企业(行情 - 留言),非流通股东10送2.13股;清华同方(行情 - 留言),10送3.22股;金牛能源(行情 - 留言),10送1.28股。而吉林敖东为10送2.76股。换言之,吉林敖东的非流通股东付出自己27.6%的权益换取了流通权。
此次修改后,以2004年度净利润为基准,吉林敖东每股收益由0.333元增加到0.407元,每股净资产由3.62元提高到4.16元(扣除本次派现),相应增加幅度为22%和15%。
今日与公司公告同时刊登的还有吉林敖东第一大股东金诚实业的增持计划,由于方案实施后金诚实业持股比例降到15.57%,因此决定在方案实施后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10%的股份,并承诺增持完成后36个月不转让。
那么,在方案通过的12个月内,非流通股东获得流通权的股份不会上市交易,同时,金诚实业有可能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权,最大幅度为2800万股。同时,广发证券持有公司的流通股1200万股也处于锁定期,因此,可流通的股份相比改革前有所下降,最大下降幅度为22%。
方案实施后的第12-36个月内,除金诚实业外,其它三家非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获得流通权的股份,粗略计算,每年可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即使全部减持,累计不超过总股本的18%,分别相当于目前流通盘的15.6%和 28%;但由于金诚实业和广发的持股锁定,以及金诚实业的增持,二级市场上的可流通股仍然维持在较低水平,其上限也分别相当于改革前流通盘的93.6%和106%。跟目前差别不大。
方案实施36个月后,如果金诚实业减持股份,每年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相当于改革前流通盘的3.1%,对市场的影响已经很小了。
( 责任编辑:吴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