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几年,国企改革一直是全民关注的焦点问题,8月12日在《新财富》杂志社、北京乌有之乡书店主办了《深化国企改革与健全法制研讨会》,搜狐财经报道此次研讨会旨在关注国企产权改革,希望不同的言论能引起学界交流,该研讨会所有学者言论不代表搜狐财经立场。 研讨会上,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兼研究生院教授左大培对“郎顾之争”发表了精彩的演讲,以下是其主要观点。
左大培:最近说顾雏军被采取了某种强制性的形势措施,这个是真正对“郎顾之争”做了一个结论,而且是政府做了一个结论。应该承认,为什么呢?因为顾雏军被采取的这种强制措施,原因在哪儿,理由是什么。理由恰恰就是郎咸平当年指责他。郎咸平是作为一个财务分析专家,根据许多报表的分析,认为顾雏军有假造报表、挪用资金,当然这一切的目的是侵吞国有资产,有这些的行为,但是这些东西经济学家都知道,郎咸平说的东西是不能作为司法依据的,因为那是一种根据公开发表的东西做的猜测,就像我们猜测这人的行为很可疑,据此可以推断他是一个罪犯,但是法院判的时候必须有证据。现在给顾雏军做的结论,应该是对他们的企业做调查之后应该是可以拿出证据的。
头几个月还有人问我,“郎顾之争”到底有没有结论?我说这个东西本身就很难以结论,但是现在如果我们说非要有一个结论的话,现在应该说有一个结论了,而且是政府权威部门、司法部门做的。这是第一个。
但是第二个,我个人认为更重要的问题是,我个人认为“郎顾之争”不仅仅是简单的郎咸平和顾雏军个人之间的法律纠纷,甚至我认为也不仅仅是有关科龙企业、格林科尔企业的问题,如果仅仅是这么几个问题我想不会引起社会上这么激烈的辩论。因为什么?因为参与这场大辩论的双方,顾雏军可能是没有一般的目的,就是为了自己个人辩护。我相信参加这次辩论的双方都不是把它当做一个单纯的个案,而是就这个个案来讲大问题,
但是我说郎咸平他做了一个相当一般的结论,说是现在在国有企业改革里头,很多老总不管是国企老总还是民营企业老总,甚至联手,在侵吞国有资产。我说这个结论是100%正确的,为什么?因为我知道大量分顾雏军个案。最近我在自己的网页上也写了几个,有一些最浅显、最明白的不用研究的案例应是不胜枚举,这个东西其实是用不着争论的,毫无疑问是这样的。
这场争论实际上是一个有关原则性的问题,就是最近这几年的改制和国企产权改革,有没有问题?有多大的问题?有没有系统性的规模非常大的盗窃国有资产的问题?我们说有,应该采取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挺顾反郎的人没有明确的说没有,而只是说你们说有就是否定了国企改革产权的大方向,而这个大方向是不错的。国企产权改革是不能停的,既然如此,暗含的一句话就是,如果有你也得让他有,这是没有办法的,但是没有人明确跟你说。我今天特意强调这个问题,在这次大辩论里头和我们现在讲的物权法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可以看到一个重要的问题,顾雏军的问题确实是被郎咸平说中了,但是郎咸平为什么能说中?因为郎咸平手里有现在现成的大量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这些财务报表是被顾雏军做了大量的加工,外行人可能看不出来,但是要一个财务专家来,我认识的不止郎咸平,还有很多其他人说,我一眼就看出来这里有问题,你这里有别有用心的各种做法。也就是说只要你的报表拿来,尽管你做了假,尽管你有很高的手段,是可以看出来的。
我们可以反过来想,如果上市公司没有义务做这个财务报表,顾雏军会有动力把这个财务报表公诸于众嘛。如果不公开,郎咸平再有本事也不可能把这个揭示出来,郎咸平说我从来都是根据公开的报表做,既然没公开,郎咸平如果想知道数据那顶多做侦探,大家都看过福尔摩斯,那多难做。这里有一个什么问题,财务公开对国有财产受侵占是多么的重要,所以反过来讲,我认为就讲很具体的,为了防止国有企业资产受侵占,下面很简单,国有企业的运行状况我们应该有专门的法律途径,国有企业的运营状况、财务状况,应该向全社会公开,因为从法律上讲,国有企业的财产是全民的财产。私营企业可以不公开,美国就是这样,只有税务局有权看,因为他要知道根据这个交多少税,别人是没有权的。美国还不叫公有,公众企业,我们的国有企业,只要你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的,你就有义务公开。更不要说国有企业改制的时候如何做的改制,必须全部公开。而我们过去改制里的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根本这个财务状况,别说财务状况,很多企业问谁是老板,不知道。从法理上说这是侵犯人民权利的。
搜狐财经独家稿件,版权所有,请勿转载,违者必究。如确需使用稿件或者更多资料,请与我们联系获得授权,注明版权信息方可转载。联系我们可发邮件至e-finance@sohu-inc.com,或致电010-62726113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