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8月20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舒英钢先生主持。 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11人,其中董事陈建国、孟宪仪、唐心一先生委托董事舒英钢先生,独立董事方向先生委托独立董事胡忠勇先生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经营班子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江苏菲达宝开电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菲达宝开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开公司”)因在宝应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新厂房,需向中国农业银行宝应县支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银行要求以宝开公司的新厂房及土地作为抵押,但因新厂房的房产证尚未办理,公司董事会决定先由本公司进行担保,等宝开公司的新厂房房产证办理完毕后再予以置换。
    上述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及涉及金额在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对外担保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苏菲达宝开电气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为58.23%;注册地址:宝应县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石培根;注册资本:3,756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电力环保设备、高低压成套开头设备、发电机控制箱、高低压电器元件、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制造、销售。截止2004年12月31日, 江苏菲达宝开电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7,840,202.14元,负债总额为74,495,116.11元,净资产为43,345,086.03元;2005年半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325,059.69元,净利润2,091,500.87元;截止2005年6月30日, 江苏菲达宝开电气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7,701,803.27元,负债总额为101,088,121.76元,净资产为46,613,681.51元。
    (三)董事会意见
    为保障控股子公司江苏菲达宝开电气有限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运作,本公司同意为江苏菲达宝开电气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宝应县支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对江苏菲达宝开电气有限公司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调查, 江苏菲达宝开电气有限公司的资信及近年盈利状况较好。因此,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江苏菲达宝开电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5年6月30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菲达宝开电气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2,3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4,300万元人民币,无逾期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江苏菲达宝开电气有限公司2004年度、200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3、江苏菲达宝开电气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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