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20日召开二届十九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菲达宝开电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756万
元人民币,公司控股比例为58.23%)提供担保的议案:宝开公司因在宝应县经济
开发区建设新厂房,需向中国农业银行宝应县支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
贷款,银行要求以宝开公司的新厂房及土地作为抵押,但因新厂房的房产证尚
未办理,公司董事会决定先由公司进行担保,等宝开公司的新厂房房产证办理
完毕后再予以置换。截止200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4300万元人民
币,无逾期担保事项。
    
(责任编辑: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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