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市人大代表“按照不同区域分别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建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昨天回复表示,该局已会同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为今后修改有关规定做准备。
今年“两会”上,市人大代表刘启文提交“解决工资矛盾,缓解劳动争议”建议指出,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各种统筹险种没有行业区别和区域的差距,统一执行一个标准,弊病较多。 他建议本市应按不同区域(城区、郊区、远郊区)分别制定工资标准。
对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表示,本市从1994年确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每年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水平逐步提高,有力地保障了他们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今年7月1日,经市政府批准最低工资标准由545元/月调整到580元/月。今后,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一年一调,与经济的不断增长相适应。
对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将“分区而定”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局已经将本市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实施情况纳入了重点调研课题,并开始调研工作,通过对企业收入分配情况的调查,分析本市最低工资制度对职工生活的保障作用和存在的问题。
同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专家学者和有关综合部门进行论证,研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为进一步修改《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提供科学的依据。 (责任编辑:胡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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