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轴承与扬州格林柯尔的股份转让行为正式终止
8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出的专门函件称,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不实,进而不同意其收购襄阳轴承。中国证监会的这一函件,印证了本报7月18日《同一专利多次充当顾氏资本故事》的报道。
襄阳轴承今天公告说,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5]74号文《关于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意见》称:"在审核中,我会注意到你公司涉嫌出资不实等问题。我会对你公司在本次收购中是否具有收购实力及履行诚信义务持异议,你公司应当停止本次收购活动。"
扬州格林柯尔的出资不实问题,本报7月18日以《同一专利多次充当顾氏资本故事》为题进行了报道。据本报记者调查,在注册资本为10亿元的扬州格林柯尔出资中,顾雏军将其已经用于广东格林柯尔出资的编号为89109125.4的专利再次作为出资对象。此后本报记者再次调查获悉,这一专利又出现在了江西格林柯尔注册资本中。由于扬州格林柯尔同时还收购有*ST亚星,中国证监会的认定是否会影响对*ST亚星的股权问题,目前还不清楚。
扬州格林柯尔收购襄阳轴承的协议,签署于2004年4月8日。2004年7月27日,国资委对《关于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问题的请示》做出了同意的批复。但是,这一收购协议一直没有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核准。2005年7月29日,本报以《顾雏军搁浅襄阳轴承》进行了专门的报道。在顾雏军等人被公安机关采取人身强制措施后,襄阳轴承即向扬州格林柯尔发函要求解除收购协议。当时,襄阳轴承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发函可能得不到回应,但这是个态度问题。而中国证监会的异议函件,表明襄阳汽车轴承集团公司与扬州格林柯尔的股份转让行为就此正式终止。 (责任编辑:陈晓芬) 搜狗(www.sogou.com)搜索:"格林柯尔",共找到 12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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