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每月1500元扣除标准,可以基本保证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征税影响。由于各国的国情和个人所得税制度不同,其费用扣除办法和扣除标准差别较大,但一个共同点是,但允许扣除的费用仅仅是保证纳税人及其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开支,包括纳税人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费和医疗保险费,以及子女教育的费用等。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4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6024元(月均1336元),扣除用于储蓄的部分,年人均消费支出为7182元,按赡养系数1.9计算,城镇职工月均消费支出为1143元。 再考虑住房、医疗、教育的开支210元左右,我国城镇每月人均消费支出约为1350元。新方案中提出的每月1500元费用扣除额,显然要高于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水平和职工月均基本消费支出水平。如果再加上有工作的配偶1500元扣除额,一个家庭3000元的免税收入,是能够保证个人及家庭基本生活需要的,这个费用扣除标准也是具有一定前瞻性空间的。需要指出的是,根据现行工薪所得实行的超额累进征税办法,对于纳税人每月收入超过1500元免征额的部分,政府并非全部征走,需要负担的税收只是其中一个非常小的比例,以确保超过1500元的绝大部分收入留给纳税人,用于改善生活。
第二、每月1500元扣除标准,基本适合现阶段的中国国情和财政承受能力。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财力还不宽裕,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发展很不平衡,不论是经济建设、公共事业发展,还是扶贫助困,政府都要花大量的钱,各方面的财力分配矛盾还十分突出。处理财力分配矛盾的基本原则性是:“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科学发展”。目前,个人所得税已成为国家尤其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新方案将每月扣除标准提高到1500元后,国家财政每年将减收约200亿元。政府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果进一步更大幅度地提高工薪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将有可能超出我国财政的承受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农业农民、下岗职工,以及对其他社会弱势群体的转移支付保障能力。
第三、每月1500元的扣除标准,可以适当调节部分地区、行业和居民个人的较高收入。伴随着经济发展,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正在拉大,政府调节收入分配,除了需要规范初次分配,进一步增加财政转移支付之外,还要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作用。新方案不分行业,不论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全国统一实行每月1500元的工薪所得扣除标准,这样,一方面可以将广大低收入阶层排除在征税之外;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调整税率结构,加强税收征管,适当增加高收入阶层的税收负担,体现税收的公平与合理。
第四、每月1500元的扣除标准,有利于普及公民纳税义务,逐步完善税制结构,以适应未来经济发展的需要。个人所得税不是财富税、富人税。它除了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之外,还是现代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从世界大多数国家情况看,缴纳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一国居民的普遍义务。10年前,我国将费用扣除标准定在每月800元,其政策重心主要是调节高收入;10年后的今天,人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有了很大提高,个人所得税立法的宗旨就应当与时俱进地由调节分配的单一功能,转向调节分配与拓展税源、普及纳税义务并举的轨道上来。
应当指出,随着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将会愈来愈广,收入比重还将大幅度提高。在保障纳税人基本生活需要的前提下,个人所得税征税面逐步普及到广大工薪阶层,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发展的一大进步,更是每个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我的陈述完毕,谢谢。 (责任编辑:孙可嘉) 搜狗(www.sogou.com)搜索:"扣除标准",共找到 927,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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