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适用法律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改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明细》。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29日
    附件一:
    公司章程修订明细
    原公司章程第十五条第七款为:
    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为: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2,055,383,440股,其中,
    1、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持有5,197,68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3.12%;
    2、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持有904,50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50%;
    3、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624,75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8%;
    4、福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561,70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66%;
    5、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59,37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1%;
    6、大连市建设投资公司持有452,25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5%;
    7、南通市投资管理中心持有135,75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3%;
    8、闽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8,00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0%;
    9、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8,00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2%;
    10、丹东能源投资开发中心持有13,00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1%;
    11、汕头市电力开发公司持有5,00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12、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东持有500,00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5%;
    13、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3,055,383,44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34%。
    现修订为:
    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为: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2,055,383,440股,其中,
    1、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持有5,157,68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2.78%;
    2、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持有904,50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50%;
    3、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624,75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8%;
    4、福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561,70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66%;
    5、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99,37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4%;
    6、大连市建设投资公司持有452,25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5%;
    7、南通市投资管理中心持有135,75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3%;
    8、闽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8,00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0%;
    9、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8,00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2%;
    10、丹东能源投资开发中心持有13,00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1%;
    11、汕头市电力开发公司持有5,00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12、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东持有500,00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5%;
    13、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3,055,383,44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34%。 搜狗(www.sogou.com)搜索:"公司股本",共找到 1,869,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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