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宝钢、长电推出认股权证之后,第三批公布股改方案的新钢钒、武钢股份又推出了认沽权证。认沽权证的推出,不仅丰富了权证的品种,更是一种制度创新,它改变了中国股市只有股票上涨才能赚钱的固定模式,从而使得投资者在股票下跌过程中也有了赚钱的机会。 因此,面对近几年中国股市持续下跌的局面,认沽权证的推出又被视为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一种保护。不过,鉴于认沽权证所存在的“先天性不足”,它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其实是非常有限的。而这种不足主要表现在这样三个方面。
之一,认沽权证的实际价值只有在股票价格低于行权价时才能体现。如新钢钒认沽权证的行权价4.62元,只有当新钢钒的股价低于这一行权价时,其认沽权证才有价值可言,否则其认沽权证就没有任何价值了。而且股价越低,其权证的价值就越大。可见,认沽权证的投资价值是建立在股票价格下跌的基础上的,是建立在股票投资者市值损失的基础上的。因此,认沽权证投资价值的体现,不仅是逆投资者期盼股价上涨的意愿而动,而且还有可能为某些机构投资者所操纵,他们通过打压正股来体现认沽权证的价值,从而导致正股价格的加速下跌,进而加大了持有正股的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之二,认沽权证并不能真正挽回投资者的利益损失。虽然认沽权证的推出使得投资者在股票下跌的情况下也有可能赚钱。但由于认沽权证的行权价通常较低,如果这种股价的下跌是在行权价之上的下跌,那么投资者仍然只能是面对损失而并不可能真正赚钱。而即便是股价真的跌破了行权价,但由于认沽权证在数量上远远小于股票的份额,因此,总体说来,认沽权证所能体现出来的价值仍然远远低于股票的市值损失,投资者总体上仍然处于亏损状态,并不能真正挽回投资者的损失。
之三,认沽权证对于那些高位套牢的投资者来说意义非常有限。对于高位套牢的投资者来说,认沽权证的价值越大,则意味着正股的套牢就越深。而且,正如上款所述,认沽权证所能体现出来的价值远远低于股票的市值损失,因此,这也意味着认沽权证价值越大的时候,这些高位套牢的投资者损失就越大。并且,由于认沽权证的行权价往往较低,因此对于高位套牢的投资者来说,行权即意味着对最后损失的确认。所以,对于高位套牢的投资者来说,其损失将是绝对的,认沽权证并不能成为他们的“保护神”或“救命稻草”。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