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一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存在
虚假披露信息的情况,中国证监会已调查、审理终结:
    一、天一科技虚假披露2003年年度报告;
    二、虚假披露2004年半年度报告;
    三、隐瞒重大事项而未披露;
    根据天一科技上述证券违法行为性质、情节,依据有关罚则,中国证监会
对公司及部分董事处罚如下:
    一、对天一科技处以50万元罚款;
    二、对董事长彭深根,董事总经理黄奇分别给予警告、罚款10万元,对董
事财务总监吴加政、董事邓植林、毛晖、欧阳纯宝、李元明分别给予警告、罚
款5万元,对独立董事李有智、姚晓义分别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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