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日前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紫金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2000万股权因诉讼纠纷已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05年10月14日至2006年4月13日。
    江苏紫金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注:又名南京有线电厂)现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5965.4333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689%,是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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