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之意见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
经过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流通A股股东的充分沟通,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决定进行调整。
调整的内容包括:
关于对价安排的调整:
原方案为:于万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公司流通A股股票将获得华润股份免费派送的7份存续期为9个月、行权价为3.59元的百慕大式认沽权证。
现调整为:于万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公司流通A股股票将获得华润股份免费派送的8份存续期为9个月、行权价为3.73元的百慕大式认沽权证。
除此之外,公司本次股改方案涉及的其他内容均未改变。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方案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利益;
2、本次方案的调整是在公司、保荐机构、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经过广泛沟通、协商,尤其是认真吸纳了广大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体现了对流通股股东的尊重,有利于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
3、同意本次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暨对《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调整。
4、本独立意见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调整所发表的意见,不构成对前次意见的修改。
签署人:孙建一
李志荣 李
家晖
徐丽倩丽 (责任编辑:张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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