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日电】
《个人所得税法》刚刚修改,但不少专家表示,这次修改仅是局部微调,要制定一部科学、完善的《个人所得税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权威人士透露,个税进一步修法的速度不会慢,而建立纳税人永久单一税号、个人申报制度等基础建设是进一步修法的前提。
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朱少平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个人所得税法》需要修改的地方还很多。从公平税负、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的需要出发,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乃至过渡到完全的综合个人所得税制,将是我国个税改革和立法的方向。不过,要实行这种制度,需要有关部门做大量的调查研究。他强调,立法机关将选择成熟的时机推出下一步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方案,并且这个时机将会很快到来。
对此,财科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孙钢解释说,综合纳税目前未能实施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必需的基础性制度还不完善或尚未建立,只有把这些基础性制度建设好,提高税务部门的征税能力和征管水平,才有可能开始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王子芳尹涛) (责任编辑:魏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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