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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三星")与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签订了第90715102号贷款协议以及57001号补充协议,三星康宁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三星康宁")以其所持有的赛格三星的股权为该笔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并于2004年4月办理了股份质押冻结登记手续,质押冻结股份共计30,973,777股。 三星康宁股权质押情况已于2004年5月25日在《证券时报》(公告编号2004-21)上进行披露。
    赛格三星现已于2005年10月17日归还第90715102号贷款协议以及57001号补充协议项下的全部借款本息,三星康宁的担保责任已自动解除,已于2005年10月24日办理了质押冻结股份解冻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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