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领导日前作出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批示,经新华社报道之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根据批示精神,公交优先是符合中国实际的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正确战略思想。许多市民认为,这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要提高城市的交通资源效率、缓解交通拥堵,各地就必须贯彻公交优先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共汽(电)车,有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适度发展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而在这个过程中,要把公交优先落到实处,固然需要加大投入、加强管理、挖掘潜力,但最为重要的,是调整好城市的发展思路和交通规划,否则,规划思路不正确,再好的理念也会变成一句空话。
然而,在国内不少地方,公交优先还远没有被真正重视起来。在有些大城市的中心城区,以某个标志性建筑为中心几公里的区域内,八道、十六道的宽阔快车道呈绕中心环抱之势蜿蜒,上方的大幅指示牌直接将车辆引向各大商务中心、写字楼的停车场,沿途之处往往还不允许停车。毋庸多言,在这么一方小轿车、私家车的天堂里,公交车辆已经被列入事实上的“免进名册”。而这样的地方,恐怕大多数老百姓是很难察觉到公交优先理念的痕迹的。
中国土地资源稀缺,城市人口密集,群众整体收入水平还不高,这样的国情,决定了公共交通仍然是多数人的主要出行方式。发展城市交通,决不能忽视普通群众这个庞大群体的客观需求,盲目鼓励“轿车进入家庭”,而对公共交通处处设限。这种轻视公共交通的做法,不利于解决能源浪费、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等一系列现实问题。
贯彻公交优先原则,要求城市管理者在选择交通发展模式时,必须优先考虑大多数人的出行方式。在一个城市,如果交通变成了“小汽车交通”,而不是“公共交通”,那么,对少数人来说,道路可能是通达的,但对普通老百姓很可能是麻烦,甚至是灾难。
公交优先不仅仅是在马路上划出一条公交车道,还应该在各种交通管理措施上,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上,都充分体现这一指导思想。对城市管理者来说,只有树立“大众交通观”,也就是“老百姓交通观”,城市交通发展才能把路走对。 (责任编辑:马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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