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股改投票之尴尬
股改投票的一点可喜现象是终于有基金投下了反对票.
尽管没能使方案否决掉,我们依然要对此基金的此投票致以崇高的敬意和忠心的感谢!
除了这黑夜中的一点星光之外,我们在股改过程看到的主体似乎依然只是非流通股大股东们和券商以及以基金为主的机构投资者们合唱的连台好戏,与绝大多数股民们的无奈.
正如本人在以前的文章中所谈的,股改的合理平均对价至少应为每10股送6股. 但为什么平均10送3左右对价就能清一色地通过呢?
是非流通股大股东和券商对投票过程的操纵与扭曲, 和非流通股大股东与机构投资者的暗中交易使得股改投票过场化.
作为股民,我们可能都有这样的经历,即被券商劝说投赞成票. 券商们的这种行为无可非议,
但最近出现的关于券商擅自更改股民的股改投票的纠纷不免使我们鄂然.看来非流通股大股东和券商对投票过程的操纵已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再加上非流通股大股东与以基金为主的机构投资者的暗中交易,
股改对价方案清一色地通过就基本成为必然. 清华同方方案的否决也许是一个例外.
虽然股改还远未结束,我们现在就可以勾画出其整体轮廓:
1. 平均对价被上帝之音界定为10送3, 虽然我们坚信合理的平均对价至少应为10送6;
2. 非流通股大股东和其股改方案设计者以10送3为基础,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对10送3加以调整得出此公司的对价方案, 比如说10送4.5或10送2.8
(尽管该公司的合理对价可能是10送12或10送5); (所以大量的本该送出的股票被省下了)
3. 非流通股大股东公布其股改方案为10送3.2或10送2.2 (以留下谈判余地); 根据谈判情况最终调整对价方案为10送4或10送2.6
(对非流通股大股东们来说,能再多省一些当然更好);
4.
非流通股大股东买通基金公司投赞成票,或支付佣金让券商为其拉赞成票,以得到超过2/3的赞成票.一些券商为得佣金不惜违法和牺牲全体股民的利益而修改股民们的投票方案.
5.最后的股东大会只是个形式,因为在此之前非流通股大股东已经通过各种方式得到超过2/3的赞成票.
就这样本该10送12或10送5的方案却以10送4或10送2.6通过了.
结果是,各种调查明明显示的多数股民和基民坚决反对的股改对价方案却都能高票通过.
此情此景每每使我想起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的中国.
当时绝大多数中国人肯定不同意与帝国主义列强所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但不平等条约还是一个又一个地被签订了.历史不会简单地重复,但却会出现惊人相似的情境.
悲哉,中国股民.
我们不愿妄猜是否这些违法行为是在管理层的授意,或暗示,或默许下发生的,但我们想管理层并非不知道这千篇一律的投票结果并非大多数股民和基民们意见的真实反映.
遗憾的是管理层需要的是结果,而并不在意它们是怎么来的和是否反映大多数股民和基民们的真实意见.
那末对这种可悲的状况大中小散户股民们能做些什么呢?首先是对所有方案都投以反对票,这里面也许有个别接近合理的方案,但也没有办法,因为方案的不合理已经是一个性质的问题,即绝大多数方案都不合理.
只有使许多不合理的方案否决掉了,才可能使非流通股大股东们正视合理对价的问题.
我想绝大多数股民应该已经清醒了,在目前看来,方案通过了,大多数股票复牌后都是贴权的.而如果方案不通过,我坚信股票不会因此而下跌.
不但不该下跌,反而应该上涨. 所以即使是那些只考虑眼前利益的股民们也该明白应该怎么做了.
其次就是当发现我们的投票被券商非法地纂改了的时候,就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投诉它们.
如此行动起来,还有希望.否则,得到合理对价的美好愿望就彻底完了.
后记: 今天公布的最新一周方案更让人心寒 (不到平均10送3). 看来非流通股大股东们连戏都懒得认真地唱了.
他们看到的是流通股股东们这帮乌合之众太过不堪一击, 这帮乌合之众进入了这个市场就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儿,所以他们也就不屑以认真地玩了。 (责任编辑:张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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