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股市发展道路上,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股票全流通:国有股、法人股进入A股市场流通。股票全流通问题解决了,股权分置 ,A股与H股、B股价格接轨问题就容易解决,压在中国股民心上的石头就可落地,中国的股市将会驶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如何解决股票全流通问题,笔者提出一种操作性强,理论上可行的办法:试用“权证互换规则”,破解这一难题。
权证互换规则的内容是非流通股持有者要想使其持有的股票到A股市场上市,需要按比例取得及锁住50%以上的A股权证后,非流通股方可到A股市场交易。A股的权证数以A股流通股股数为准;非流通股与流通股之比就是非流通股持有者每锁定一股A股流通股权证,可允许若干个非流通股上市。例如:深发展非流通:国有股12539 万股、法人股41107万股,合计53646股;流通股(A股)140936万股, 深发展A股的含权数为140936万 个,非流通股与A股之比为0.38:1,非流通股持有者每取得1个A股权证,可允许0.38个非流通股上市。又比如宝钢股份:国有股1063500万股,流通股187700万股,非流通股与A股之比为5.666:1,宝钢非流通股每取得1个宝钢A股权证,可允许5.666个国有股上市。A 股权证好比一张门票,非流通股要想进入A股市场就要购买A股权证。
权证互换规则应遵循的原则,就是要符合市场规则
一是对等原则。在实现全流通过程中,非流通股与A股持有者双方权力是对等的,不能以任何理由偏袒一方。非流通股到A股市场流通,就要保证双方的利益均衡。
二是相互承认原则。非流通股持有者承认A股含股,A股持有者承认非流通股可到A股市场交易。
三是相互补偿原则。非流通股要进入A股市场流通要取得及锁定A股的权证,方可进入A股市场流通。非流通进入A股市场流通的过程即是原有A股股民通过A股权证得到补偿的过程,又是非流通股持有者股票变现的过程。
四是市场定价原则。每个A股权证价格高低由市场决定,除权后的流通股股价高低由市场决定。非流通股转为A股是不含权的,其交易价格与除权后的A股股价并轨。
权证交易办法。在上交所及深交所建立A股权证交易板块,供股民交易。A股权证价格由市场决定,允许股民炒作。A股权证交易设: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最低价、成交量,与股票交易基本相似,所不同的是在权证交易板中增加一栏A股权证锁定数量,通过A股权证锁定数量这一栏,股民能够掌握可以进入A股市场流通的非流通股数量以及可供交易的A股权证数量。A股权证的交易分股权登记日、除权基准日、上市交易日 ,非流通股持有者只要锁定了一定数量的A股权证,方可将非流通股拿到A股市场交易。
申请全流通的公司,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向证监会申报需上市的非流通股份额,经证监会批准同意后,该股票的权证可上市流通,公司在取得50%的非流通股权证后,方可宣布非流通股上市时间。
国有股及法人股到A股市场流通要解决的矛盾,关键是要解决国有股、法人股持有者与A股股民在交易中实现利益均衡的问题。实现权证互换,让非流通股到A股市场流通,是非流通股持有者与A股持有者相互妥协、相互支持,实现利益均衡,共谋发展的过程。一方面非流通股持有者通过购买A股权证,取得非流通股上市的通行证,为非流通股转为A股创造条件,其购买A股权证的费用支出可通过出售A股得到补偿;另一方面A股持有者通过出卖A股权证,获取一部份收益,减少非流通股进入A股市场造成A股股价下跌带来的损失。实现权证互换后,除权后的A股股价会比含权的A股股价低,容易与境外股市接轨,这样会吸引更多资金进场,有利于A股市场的发展。
用A股权证价格可以调节进入A股的非流通股数量,也可以影响A股股价。作为含权A股的股民,如果不希望非流通股进入A股市场,可提高自己手中的A股权证的交易价格,使对方不能轻易取得A股权证;反之,A股权证的价格低,非流通股进入A股市场的成本低。因为A股权证的购买者是非流通股持有者,他们要实现非流通全流通,一是要考虑A股股价,同时要考虑A股权证价格。因此用权证互换规则可调控进入A股市场的非流通股数量,减少全流通对股票市场的冲击。
笔者作为有十多年股票交易经历的股民,深感股票全流通问题不解决,股民就有一种压抑感,总担心A股股价上去了,非流通股股东会通过不公平的规则,将非流通股推向市场,侵害A股股民的利益。只要股票全流通方法得当,能得到全体股民的认可,那么国有股和法人股完全可以在国有资产不流失、投资者不受损失、股价指数保持稳定而市盈率平稳回落的情况下进行减持和流通,从而在解决非流通股问题上形成一个多赢格局,使之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重大机遇。只有这种局面出现后,合规资金才能放心进入,证券公司的融资渠道才会被真正打开,股民的信心才会增强,如果再辅以税收方面的合理政策,沪深股市的春天将可以期待,相信这一天一定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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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责任编辑:张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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