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区政协委员蔡金水 北京东城区政协委员,北京房协学术委员会委员,高级工程师蔡金水 研究方向(参见活动“备选研究方向”) 关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问题的建议 研究方案设想: 1、经济适用房不能建成巨型贫民窟,也不应该把低收入的贫困居民都集中轰到远郊区去。 那将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 2.要继续完善公共住房保障制度,增加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民工住房的建设,改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民工住房的规划建设方法和分配体制,以使这些房子用到实处,保证弱势群体也能真正做到居者有其屋,不断改善居住条件。今后经济适用房应该主要建在离城不要太远,交通比较便利的地区,并且分散到所有住宅区中去,每个住宅区都至少建设20%以上的经济适用房,以利于工薪阶层上下班和城市空间的合理利用。 3、我们的住宅建设必须要有前瞻性,建设标准一定要掌握好,保证几十年内不落后,不给以后留下后患。新建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建设标准应该掌握在80—120平方米/套为宜,并为今后留下必要的发展余地,主要面对年收入3-6万元的家庭。 4.面对年收入3万元以下的家庭的经济适用房、危改拆迁安置用房等则应该主要由现有存量住房中解决,现在大量九十年代以前建设的五六十平方米的小户型住宅的住户已经更新换代,买了大房,通过开放住房二、三级市场,原有的大量旧房被置换出来,正好可以用于低收入家庭。以北京为例:北京现有九十年代以前建设的五六十平方米小户型住宅1.6亿平方米以上,占现有存量住宅2.6亿平方米的绝大部分,而且大多分布在四环路以里的近郊区,应该最适合作为低收入工薪阶层家庭的经济适用房或廉租屋。国家应该收购或引导低收入工薪阶层家庭购买这些二手房。 5、经济适用房应该租售并举,对连小户型二手房也买不起的低收入家庭则低价租给他们,以满足不同层次家庭的住房需要.才能保证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都能居者有其屋。 (责任编辑:丁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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