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获得750万股“增值权”
晨报讯(记者
李若愚)交通银行的高管人员将获得750万股的“股票增值权”,占公司总股本的0.11%。这是交行最新通过的一项针对高管人员的长期激励计划。不过,公司一般员工仍与这种激励机制无缘。
根据昨日交行披露的方案,交行不会给予高管人员实际的股权,而是给予高管一种权利,使他们在未来公司股价上涨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股票增值带来的收益,从而将公司经营与他们的收益挂钩。因此,这种激励计划不涉及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
交行规定,每份增值权的行使价格为2.5港元,即交行的发行价格。在不考虑税负等因素的情况下,高管未来行使增值权时,所获收益就是当时的股价与2.5港元之间的差价。如果未来公司股价下跌,高管将不能通过增值权获得收益。昨日,交行股票的收盘价为3.35港元,大大超过2.5港元的行权价。
在国外,这种激励机制被形象地称为“金手铐”。交行规定,这些增值权不能一次性套现,必须逐年分批行使,即从获得增值权开始后两年起,每年行使25%,因此,要到第五年后才能全部行使完毕。
与此前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初步计划不同,交行本次发布的激励计划只限于公司高管人员,并不包括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根据交行招股说明书,包括行长、副行长、首席财务官和首席资料官等在内的公司高管层只有9人。交行称,以后会抓紧设计针对员工的激励计划。
交行的激励计划为后续上市的中资银行树立了榜样。目前,建设银行也拟采取这种方式。但是,建行预计发送的增值权数量将远远超过交行。据悉,在上市后第一年,建行的高管层和主要员工将可以获得最多约11.2亿股的增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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