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5年11月 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11月25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举行。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北京华业大盛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依法注销华业公司的议案。(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三、审议关于为鼎鑫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