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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大会如期于2005年11月28日上午九时在杭州萧山航民宾馆会议室举行。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9,20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7.37 %,其中没有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股东代表。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重庆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公司董事辞职并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接受朱德水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并选举朱建庆先生为公司董事19,200万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并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接受胡祖光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选举吕福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9,200万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袁丽娜律师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