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修改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1月28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1月22日-11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具体时间为每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长安路388号华芳金陵国际酒店
    3、召开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兴如先生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997人,代表股份150,169,7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85%。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125,00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14%。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992人,代表股份25,169,711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7.966%。其中,现场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代表股份474,232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527%;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983人,代表股份24,695,479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7.43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有关单位代表和部分新闻媒体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表决结果: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50,169,711股,其中,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为125,000,000股,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为25,169,711股。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146,330,058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反对票3,809,453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7%;弃权票30,20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1,330,058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45%;反对票3,809,453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35%;弃权票30,20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3、表决结果: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表决情况
1 深圳市旗扬投资有限公司 3514600 同意
2 刘彩红 330800 同意
3 温东霞 250000 反对
4 陈昭娣 240100 同意
5 付艳华 226300 同意
6 徐玫 223600 同意
7 王海琴 219600 同意
8 刘莉宁 217199 同意
9 陈秀平 210000 同意
10 万玉芝 199200 同意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承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鲍金桥
    3、结论性意见:华芳纺织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议案及修改、表决程序和公告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版)》。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