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与美国华平投资集团战略合作的进展情况已于2005 年8 月24 日和2005年10 月1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予以公告。 2005 年11 月24日,公司收到华平通过美迈斯律师事务所发来的传真,内容如下:
    “因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股份”)的行为已构成2011年到期的RMB235,310,000 元系列A 类可转换债券项下的特定违约事件,根据大唐电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香港”)与华平亚洲于2004 年7 月9日签署的股份抵押书,大唐香港所持有的大唐电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控股”)的所有股权已于2005 年9 月26 日转让至华平亚洲,过户程序已经完成,华平集团从而持有大唐控股的所有股权。同时,大唐控股的四位董事魏少军、李大伟、易晓兵和赵纶先生的辞职已于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六日生效,孙强成为大唐控股的唯一董事。
    根据华平集团、大唐股份、大唐控股、大唐香港和大唐微电子于2004 年4月1 日签署的“投资者协议”(以下简称“投资者协议”)附表第3(B)(i)条的规定,大唐微电子的七位董事中,两位应由大唐控股提名和选举。鉴于华平集团已持有大唐控股的所有股权,华平集团准备通过大唐控股,根据投资者协议附表第3(C)条的规定免去现任的由大唐控股选举的两名大唐微电子董事,即魏少军和李大伟,并选举孙强和程章伦为新任大唐微电子董事。根据大唐股份,西安大唐电信有限公司,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华平中国投资第一有限公司和大唐控股于2004年4 月1 日签订的“关于设立中外合资经营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合资合同”(以下简称“合资合同”)第10.1(b)条的规定,大唐微电子的董事长应由大唐控股委任。华平集团将通过大唐控股任命孙强为大唐微电子的董事长。”
    就公司与华平创投战略合作的分歧问题双方此前一直在进行积极的磋商。由于股份抵押书受香港法律管辖并按香港法律解释,针对此次华平通过美迈斯律师事务所发来的上述传真内容,公司已经启动了紧急事件管理预案,公司将通过我方律师回函要求华平方面提供大唐控股股权过户的法律证明,并表述我们的异议。 2005 年上半年,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13,155,817.00 元,如果上述股权过户实施,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公司将失去在大唐微电子31.71%的权益,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附大唐微电子公司情况介绍: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 年3 月,注册资本6,000 万元,主要经营集成电路产品、智能卡系统及软件等,截至2005年10 月末净资产为2.93 亿元人民币(未经审计)。2004 年,根据公司第二届第四十三次董事会和200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8200 万元价格转让所持有的大唐微电子31.71%股权给大唐控股(系公司完全控股的大唐香港投资注册的一家BVI 公司),以1300 万元价格转让所持有的大唐微电子5%股权给华平中国,2004 年7 月5 日大唐微电子取得北京市工商局颁发的中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目前微电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股48.29%,大唐控股持股31.71%,西安大唐电信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99%的子公司)持股10%,公安部一所持股5%,华平中国持股5%。微电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七人组成,为魏少军、易晓兵、李大伟、赵纶、刘欣、孙强、霍振宗,魏少军现任微电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 年11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