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IT - 汽车 - 房产 - 女人 - 短信 - 彩信 - 校友录 - 邮件 - 商城 - BBS - 搜狗 
金融控股公司完善风险控制
 BUSINESS.SOHU.COM   时间:2005年11月29日10:51   来源:上海万得资讯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热点排行 进入财经社区 相关新闻:
Stock Code:1A0001
     (行情-论坛)
 

理财上海建筑结构师的月薪 也说加薪成功之经验 说死也不去大城市的理由
股票历史上著名的名贵王冠一览 揭露日本车惊人内幕(组图) 五年大熊为造几千名富翁?
评论年三十不放假 我猜大有深意 津巴布韦是中国"殖民地"? 2005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评选
数码赵本山春晚小品提前揭迷 600块钱也能买彩屏手机? 手机评选第1期获奖网友名单揭晓
财富小窍门,订阅家庭理财!     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随着经济和金融的日益国际化和全球化,特别是金融竞争的日趋激烈,金融机构间的跨行业、跨国界收购、合并,以及金融机构的多样化经营,使得金融集团化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性的潮流。

    在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过渡中,作为规避管制的制度创新而出现的金融控股公司成为一种重要的金融组织形态。利益诱致是金融控股公司制度变迁的源泉和动力,金融控股公司运用规模经济优势,通过对内部资源的分类、整合、策划和调配,节约了交易成本,实现了资源利用的优化配置,其目的就是使外在利润内在化。这种新的金融业组织结构,既有利于金融机构通过股权交叉提高效率和增强竞争力,又有利于分业监管和更好地控制不同金融业务的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模式似乎是一种十分完善的体制,能同时兼顾风险和效率的因素。但是,要使其作用有效发挥,还必须重视其隐含的巨大风险。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具有相对复杂的法人结构、业务活动结构及管理结构,因而,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仍面临一定的风险隐患。主要的风险包括:资本金重复计算、控股公司财务杠杆比率过高及集团整体资本充足性难以衡量;集团内部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带来的风险传递;信息披露风险等,对此,监管部门还未建立相应制度,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管策略。

    尽管我国目前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我国法律也没有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但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存在像中信、光大、平安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直接控股金融企业的公司,也存在不被人们关注的通过各种形式控股证券、保险、城市信用社等金融企业的工商企业。而且有些商业银行也通过控股、参股的形式组建子公司,向其它行业渗透,如中国建设银行控股的中国金融国际控股公司等。这些情况足以说明,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已存在着金融控股公司问题,各种规范或不规范的金融控股公司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业新的组成部分。而前几年发生的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支付危机以及近期的“德隆系”金融链条的突然断裂,表明我们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制度风险还缺乏有效的预警、监督和防范机制。因而,要实现风险监控和效益的双重目标,亟待建立起完善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具体而言,主要是要求金融监管当局健全监管体制来实施有效监管以及要求金融控股公司自身加强内部风险控制。

    首先,应尽快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立法,加强各个监管机构的协调和沟通,避免出现监管盲区。金融控股公司这一监管客体所从事的是综合性金融业务,因此不能简单地将之划归到某个金融监督机构的职责范围内,而必须设立一个由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监管专家广泛参与的监管机构。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以及保险法都明确规定了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这将不利于我国对现有的不规范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多头监管的金融体系。美国实行多头监管的银行监管制度,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货币监理署、以及财政部等机构共同负责银行的监管,各自既有监管重点又有业务的交叉,形成了自成体系又相互协调的监管体系。依据我国目前的分业监管体制,可以由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各派代表联合设立三方监管联席会议,分三个层次进行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其他监管部门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子公司的监管(如证监会监管其下属证券公司、保监会监管其控股的保险公司等)以及金融控股公司对其子公司的管理。目前我国的三大金融监管当局已经建立了不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相互沟通的机制、方式和内容等问题。各监管部门  需协调好相互的关系,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交流和共享,并以此协调各自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举措,避免监管重复和监管真空。因此,我国有必要在时机成熟时建立一个专职的金融监管机构,依托这一机构,变纵向个别立法的监管体系向横向综合立法的新的监管体系,实行由分业监管向统一监管的转变。

    其次,要引入风险预警机制,真正发挥金融监管防患于未然的作用。从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路径看,在金融体系的法律法规规则尚未完善的时候,有的金融控股公司利用监管的疏漏通过在不同类型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等手段,初步奠定了其金融产业布局基础,其中有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实际上已经形成了潜在的风险隐患,此时如果金融部门的识别能力相对较强,或者监管部门及时介入监控,就可以避免因风险不断积累之后的全面爆发而导致的金融成本的迅速增加。造成这种局面的重要原因,是整个金融体系的分头监管、以及风险管理能力的低下,使得整个金融系统表现出显著的风险预警能力的欠缺。风险预警系统的缺失反映了我国在宏观和微观金融层面上的风险管理制度缺失和文化薄弱,银行、证券、保险等在分业经营体制下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因此监管当局要着手建立金融控股公司风险预警机制,在问题发生之前进行监督和防范,从整体上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程度进行总体监控和系统性评估,评估内容应涉及资本充足率要求、流动性要求、监督大额内部交易、防止集团内不良关联交易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等多个方面。监管机构应以金融控股公司按规定的时间、项目、格式和口径上报各种  财务报表和资料为根据,依照有关的风险预警指标以及相应的指标权数,为金融控股公司评定等级。对于列入一定级别的公司做出警告、限期改正、停业整顿、吊销经营执照等处理。

    此外,要强化市场准入和退出的监管,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市场准入是防范金融风险的第一道防线。金融控股公司通过股权杠杆具有了全能性金融职能,较之一般的金融经营机构和企业集团经营机构,自身有着更大的金融风险,因此监管机构对其设立的市场准入条件应该更为严格。我国的金融监管部门应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条件和业务范围,制定一系列的量化准入指标如资本总额、资本充足率、资本流动性等,更客观、更全面、更真实地反映集团的整体经营风险和发展能力,从而防范和控制风险。在对金融控股公司市场准入条件的设立上应该符合国家金融发展规划和市场的需求,并且与监管当局的能力相适应,通过准入监管事先就将那些有可能对银行体系健康运转造成危害的机构拒之门外。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即使是最有效的金融监管也无法保证金融机构的经营不出现问题。因此,监管当局必须制定好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退出机制,当金融控股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出现危机或面临倒闭时及时解决问题,以免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值得重视的是,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和及时有效的 信息披露才是金融监管的基石,只有当金融控股公司形成了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和及时 地披露信息,外部监督才可有效地发挥效用。随着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金融控股公司 的自主性不断增强,业务趋向复杂化和多样化,道德风险也在逐步上升。在这种情况下 ,仅靠宏观层面上金融监管当局对控股公司的外部监管已经不能完全对风险进行控制。 因此要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有效监管,还必须在微观层面上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完善 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机制,只有建立起一个由金融监管当局的外部监管 和金融控股公司本身的内部监控相结合的全方位金融风险监管和防范体系,才能更有效 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共找到 8,902,095 个相关网页.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 【热点排行】 【推荐】 【字体:  】 【打印】  【关闭

 ■ 相关链接

 ■ 我来说两句
用  户:        匿名发出: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008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手机
包月自写5分钱/条

最新制作 想唱就唱
夏天的味道 哪一站



精品专题推荐:
谁说赚钱难告诉你秘诀
测IQ交朋友,非常速配
就让你笑火暴搞笑到底

短信订阅
焦点新闻魅力贴士伊甸指南魔鬼辞典








搜狐商城
12月经典妆扮,5折特价
补水护肤十余品牌3折
香水-彰显个人魅力
小家电低价促销
资生堂特价护手霜¥25
兰蔻特供晚霜¥49
韩国VOV面膜惊喜特价
OLAY新品8折,面膜底价
韩国足下抽脂贴¥260
OLAY欢乐购免费得礼品
-- 给编辑写信
Copyright © 2017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新闻 全部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