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因松花江污染事件引咎辞职了,成为此次重大环保事件中遭受问责的第一人。
尽管社会各方都在期待尽快明晰事故责任,及时查处相关责任人,但是解振华作为环保总局局长成为第一个受到处罚的责任人还是让人感到意外。
本报记者从美国环保协会驻中国办事处人士听到的看法是:虽然早有解振华将为环保事故而丢官的传闻,但是解振华和环保总局在此次所犯错误还是有一定的客观原因。
第一是国家环保总局并没有直接管理地方环保局的权力,环保系统不是一种垂直的管理领导体系;第二,由于季节原因,在松花江上取水取样的确存在困难。
根据本报的松花江水污染追踪报道,环保总局在哈尔滨报出停水事件以后几乎每天都在向新闻媒体发出通告,详细汇报松花江水质以及污染水体的走向,解振华和环保总局在此时段内基本尽到了应有的责任。
但是,最应该指出的是:从13日中石油吉化公司车间发生爆炸,到哈尔滨宣布22日开始停水的这一段日子当中,环保总局该有的污染报告记录为零。
事实上,今年以来一直都有解振华要辞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的传言,原因是解的身体状况已经不适合再承担高强度的工作。但是现在解以这样的方式离开自己战斗了多年的岗位还是让人为其惋惜。
上周四,环保总局照常对新闻媒体通告了松花江水污染的各种情况,而且总局还特别召开了一个电话会议。在本报记者得到的新闻通稿中,解振华作为总局局长对加强环保工作、防止特大环保事故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意见。但是就在上周四晚8时左右,本报记者又得到环保总局通知,有关解振华的发言一律不予刊发。
当时,本报记者得到的信息就是:解振华的总局局长的位置可能不保了。不想在第二天就成事实。
更让人感慨的是,在上周五得到离职消息的后一天,解振华还向3日北京举办的绿色中国第九届论坛提交了一份题为“积极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演讲稿。不过,解本人没有露面,演讲稿是由别人代念。
解振华在演讲稿中表示,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改变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经济增长方式,主动选择低消耗、少污染、高效率的生产体系;必须反对盲目消费、过度消费和奢侈消费,建立绿色、合理的可持续消费体系;必须摒弃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传统技术,建立以绿色技术为主体的环境友好技术体系;必须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依法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形成民主科学的环境保护决策体系;必须妥善化解因环境问题而造成的各种社会矛盾,建立和谐社会的环保基础。
解振华还认为,“十五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环境保护也取得积极进展。但是我国环境形势不容乐观,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20多年里集中出现,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为了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解振华提出自己的5条建议:建立健全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保障制度,建立以循环经济为主线的经济发展模式,逐步形成尊重自然的区域发展格局,大力发展和应用环境友好的科学技术,强化环境保护的各种手段。
解振华就是以这样的方式离开了国家环保总局局长的职位,但愿他的离开能够强化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的环保意识。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