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有关房市的宏观调控政策将会有怎样的走向?这是昨天在沪开幕的“2005年住交会”上最受关注的论题。昨天,在住交会“复旦-中富不动产投融资论坛”上,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详细介绍了明年全国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基本走势。 他表示,未来一年将是鼓励住房消费年。
不过,陈淮强调,鼓励住房消费是指鼓励普通商品房消费,且是普通商品房里鼓励和支持自住性的商品房消费。2005年和2006年作为“十五”规划和“十一五”规划的转折时期,国家希望继续保持适度的国民经济增长规模和总供给,而需求的扩张将是关键。在扩大消费需求中最有意义、对上下游产业带动作用最大的,仍然是住宅住房消费,所以2006年的经济政策中,鼓励住房消费将是扩大内需的核心内容之一,当然是以鼓励普通商品房消费为主,而不是鼓励住豪宅,在普通商品房里,也会是鼓励自住性的住房消费。
陈淮表示,与今年相比,2006年的政策将会有四方面调整。第一,是把政策职能和市场问题区分判断,其中政策方面需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让特困群体、困难群体、中等收入群体都能分别从住房保障体系中受益。
第二是进一步分清短期的问题和长期的问题,农民工进城,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是迫在眉睫的问题;而让老百姓都住上小康标准的住房,是“十一五”工作中着力解决的问题,又是未来更长周期才能完全看得见的问题。把短期问题和长期问题分开,把市场发育过程中的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三级市场的结构关系搭好,就有机会更加深入充分地保障政策的完善和满足老百姓住房的需求。
第三,陈淮指出,政府调控需要把局部的市场变化和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分开,每一个城市供和求对比关系的特点并不相同,不存在给全国所有的城市“吃”都管事的“药”,进一步的因地制宜,将是2006年政策调整中引人注意的一个动向。
第四,需要进一步把总量调控与产业调控明确分开,宏观调控的本意并不是针对房地产,在任何时候,宏观调控都是指总供给和总需求之间的对比关系,而不是指一个市场和一个产业总量供大于求还是供不应求的关系。而且宏观调控总是指一年甚至更长周期内的总量平衡关系,总量调控和产业调控要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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