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20日。
4、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年12月22日
5、公司股票复牌日:2005年12月22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6、自2005年12月22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海博股份”变更为“G海博”,股票代码“600708”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的情况
上海海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5年12月2日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对价方案: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股票上市日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20日
2、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年12月22日
3、公司股票复牌日:2005年12月22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5年12月22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海博股份”变更为“G海博”,股票代码“600708”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办法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部分即余股的处理方法,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八、其他事项
1、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21?61132700、61132765
传 真:021?61132819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29号海博大厦五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0233
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都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1、海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郭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