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德隆系高管可能会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操纵证券价格定罪。
定罪与否暂且不论,笔者感兴趣的是,为什么德隆系坐庄操纵股价时间如此之久、金额如此之大,却迟迟没有受到查办。
从报道来看,德隆系操纵“老三股”(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始自1997年5月,到2004年4月14日,共买入678亿元,累计卖出621亿元,按移动平均计算共非法获利近99亿元,其间,老三股最高持有仓比例达91%以上,自买自卖量占交易量的最高比例全部在99.83%以上;还有,三只股票复权股价最高涨幅分别为984%、1941%、1736%。
这一大堆枯燥的数字,却告诉了我们一个鲜活的事实。
首先,从数据来看,德隆的行为从一开始就属于完全违法,根本不需要通过严格的调查而是通过简单的确证就能够证实。但是,通过简单的确证就能够定罪的事情,我们的监管机构就是没有能力及早识破。
最近香港证监会为了防范对冲基金大量持有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在市场上兴风作浪,基金甫一上市就收紧权益披露要求,持有关基金5%或以上必须即时向市场公开持有股份权益,规定与新股相同。在一个规范的市场,监管者会密切关注市场中的每一个异动,一经发现立即会采取措施纠正,而德隆事件则暴露出内地市场的重大监管漏洞。
在任何市场,市场当事人的行为肯定会比现行的规则与制度丰富得多,规则、制度的不完全、不完善是常态,而市场当事人为了争取较高的收益往往会利用制度漏洞,这种行为无可谴责。但是作为资本市场的监管者则另当别论:它理当密切注意市场变化,随时发现问题,给市场打上“补丁”。为什么香港证监会的监管手段比内地技高一筹?就在于密切观察、及时调整市场规则,以减少投资者所受的侵害。但就德隆事件而言,其违法犯罪的明目张胆,以及监管部门对于人们早就提出的种种疑义没有及时接纳说明,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因此,对德隆事件的调查还得追溯当时监管者的责任。当然,由于中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有时候政府监管部门“不能”,无法归咎于不努力或不用心。
但是,中国的证券市场为何频出烂招?比如说,最近的股权分置改革,通过这次改革本可以改变中国股市的市场形象与利益格局,挽回涣散的人心,但实际上到目前为止效果不彰。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借助改革的题材炒作泛滥一时。从G股题材到权证产品,炒作得天昏地暗,而股票门事件、合谋操纵市场等黑幕也层出不穷。
类似上述违规事件,国内市场并非无规可循,也并非国内市场参与者生性好赌,问题是证券监管部门“不能”、“不为”,导致恶行蔓延,甚至成为市场常态,最终形成了厚黑股市文化。好的制度,坏人不能也不敢坏之;坏的制度,好人也会变坏。试想,任何违法违规、市场炒作者,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明规矩而严处罚,这些人岂敢兴风作浪?
目前国内证券市场的情况,一是虽有相应规则,但不能够真正得到实施;二是规则出台后,监管部门没有对此密切关注,及时发现违规者,进行严厉处罚;三是即使发现有人违法,知道市场一些规则不合理及不完善也不及时纠正———这就是德隆系能够明目张胆操纵市场的重要原因。
对于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现状,政府有关部门首先应该反思现行的制度规则漏洞以及监管部门的不能为与不作为。
(责任编辑: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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