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廖奇) 记者昨天获悉,北京电信将从2006年1月1日零时起对由其向客户提供的各项电信业务的计费、收费周期进行调整,把原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的计费周期,调整为每月1日零时至当月最后一日24时,即按自然月计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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