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石化旗下两家上市公司昨日发公告称,由于2005年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上升并长期处于高位,境内成品油价格和原油价格倒挂,中央财政近日给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一次性补偿人民币100亿元。
扬子石化(000866)在公告中表示,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05年进口原油价差补贴资金的通知》,中央财政给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一次性补偿人民币100亿元,其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获得一次性补偿人民币94.15亿元。
另一家中石化所属上市公司石炼化(000783)获得一次性补偿人民币2.34亿元,此项资金计入公司当年税前利润总额。
(责任编辑:马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