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新理财》)
(作者:李寿生 国务院国资委业绩考核局局长 )
中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成绩背后也存在着资产效益不高的问题。究其原因就是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不论是中央企业还是地方企业,企业负责人普遍存在任命没有任期、任期没有目标、目标缺乏考核、考核和奖惩不挂钩等问题,一句话就是经营责任不落实。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官William G. Parrett讲了一句话非常精采:“加强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建立科学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比资产负债表更为重要”。这个结论是从他的实践中得来,也正是我想讲的。没有考核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管理,可以说“没有不能考核的企业,也没有不应该考核的企业”。
从制定一般制度的角度讲,建立完整的业绩考核机制必须要解决四个问题:考核谁?考核什么?怎么考核?考核和奖惩怎么挂钩?关于考核对象。首先,业绩考核的对象是企业负责人的这个团队,它同考核个人是有区别的。其次,党组、党群系统负责人一定要纳入考核范围之内。第三,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组织形态比较特殊的企业,比如马上就要破产的企业,或者做了一个项目后就撤销的企业,也要纳入考核。
关于考核指标的选择,根据中央企业的行业差别、规模差别、基础差异、地区差异,我们将考核指标分为两类,一类叫基本指标,一类叫分类指标。基本指标是出资人关心的资产回报率的问题。分类指标主要是反映企业和行业特点的差异指标。基本指标的选择考虑四个原则:经营利润最大化原则、经营效率最优化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资产保值增值原则。我们选择了四个基本指标,两个指标放在年度,即年度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两个指标放在任期,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和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从出资人和经营者相结合的角度,分类考核指标的选择也要考虑四个原则:兼顾行业和企业特点原则、鼓励创新原则、规范可量化的原则、同基本指标勾稽嵌套原则。在分类指标的具体选择中,我们广泛听取了企业的意见。为了体现 “少而精”的原则,我们强调要抓住关键绩效指标,原则上每个责任书考核指标均不超过四个,而且尽可能多地选择财务状况指标,尽可能少地选择统计指标,因为财务指标可规范、可审计,统计指标不好审计。
关于怎么考核,我们采用计分的办法。第一我们设计了各项考核指标的不同权重。年度经营业绩指标的权重分别为:净资产收益率40%,利润总额30%;两项分类指标各给了15%。任期经营业绩指标的权重分别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40%,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20%;分类指标给了20%的权重,年度考核结果在任期里面我们也给了20%的权重。第二是在起步阶段采取自己和自己比的打分办法。因为业绩考核不是目的是手段,是为了促进所有的企业都获得A,让企业达到一个高度后再提出一个新的高度。第三我们设计了经营难度系数。第四多项指标均设计了加减分标准。第五对考核进行了分级。
考核和奖惩挂钩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它的基本思路是: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年薪挂钩,任期业绩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任免及中长期激励挂钩。现在中央企业考核规范中最大的难度就是基薪不规范,中央企业老总的薪酬不是按劳取酬而是按“胆”取酬。现在规定,如果经营业绩达到C级的进级点就可以拿到1倍的基薪,达到B基就可以拿到1.5倍,最高的A级可以拿到3倍的基薪。没有完成计划的,到了D级可以拿到1倍的基薪,如果是E级,就只能拿基本工资。所以最高可以拿到3倍的基薪,最低是零。其中有两条否决规定,一是发现财务报表作假;另一个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责任编辑:丁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