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600565)今日公布股改方案,公司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可获得2.3股对价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东银集团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在上述期满之日起的二十四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的价格不低于每股10元。东银集团还承诺承担本次迪马股份股改发生的全部相关费用。
此外,由于公司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江动集团已与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迪马股份股权以资抵债协议书》及相关承诺,江动集团所持有的迪马股份1200万股的股份将转让给江淮动力,目前尚需获得江淮动力股东大会批准,因此东银集团承诺将无偿代为支付江动集团应支付的对价股份,并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中,如出现除江动集团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因故无法如期支付对价股份的情形,东银集团也将先行代为支付,并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进行追偿。
(责任编辑:刘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