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的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该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其余轮胎生产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平均水平,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调整该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的如下:房屋和建筑物的折旧年限为30年,机械设备的折旧年限为14年,固定资产的残值率调整为4%。
    由于上述调整,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本年度将减少计提折旧额约3500余万元。本公司按投资比例计算,预计可调增投资收益约1785万元。
    
    二OO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