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名四川籍农民工介绍,他们分别来自四川、安徽、河南、云南、陕西等地,一共有300多人,今年8月份,这些农民工陆续来到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参与建设了由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总公司承建的冀东监狱5支队的工程。 辛辛苦苦地干了4个月活,工程完工至今已经一个月了,本该拿到工钱回家过年,但却迟迟拿不到手。29日上午,气愤至极的数十名农民工扣住了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总公司的一位部门负责人,几十个人“押送”着这名部门负责人沿街一直来到政府有关部门,讨要工钱。据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总公司总部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冀东监狱的工程确实是他们公司承建的,他们公司是总包方,在承建过程中,具体的工程又分包给若干个包工头,“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总公司在工程完工后已经将工程款交给了各个小包工头,但这些小的包工头没有按时将工程款交给农民。”(《燕赵都市报》2005年12月30日)
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总公司是什么来头?翻开中轻建总主页,斗大的字赫然写道:“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总公司原名为轻工业部建设工程公司。始建于一九五二年,一九九七年更名为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总公司。是原轻工业部所属唯一一家建设公司。隶属于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全民所有制经济实体,为国家一级企业。公司主要从事工程承包,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评估;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及 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可承包各类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从工程前期策划、设计、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直至交钥匙的总承包、专业承包服务。”
论级别,中轻建总是直接隶属于国资委的全民所有制经济实体;论档次,中轻建总为国家一级企业;中轻建总可以承包各类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从工程前期策划、设计、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直至交钥匙的总承包、专业承包服务;论资质,中轻建总在各个方面也均为甲级或壹级资质。我就特别纳闷,难道就是这样一家最高水平、最高规格的公司也不能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我觉得问题的症结在于,在承建过程中,作为总包方的中轻建总将具体的工程又分包给若干个包工头,而这些包工头可能是毫无资质的,或者是毫无信誉保证的,从而最终衍生出一系列矛盾。其中,中轻建总与包工头之间有没有寻租交易也有可能不可避免地引起人们的猜疑。
要想解决这些问题,我想,仅仅依靠道德谴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规范劳务分包制度,直至取缔建筑劳务分包。“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作为一个建筑公司,如果没有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就不要招揽超出其能力的业务工程,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国家一级企业中轻建总怎么会不知道?恐怕是利益驱动使然。建设部在半年前即表示,从2005年7月1日起,将用3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使建筑劳务分包交易规范化、透明化,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那么,作为国资委下属的全民企业更应该率先垂范,不可将业务分包给那些“包工头”。论规模,中轻建总也算是一个建筑行业的领军企业,难道就可以置建设部的规章制度于不顾吗?
抛开中轻建总的问题不谈,在2005年7月到2008年6月这三年的过渡期内,建筑劳务分包现象不可避免地会有所保留,那么该如何处理“包工头欠薪”问题呢?在这里,我觉得有必要借鉴一下江苏省建设厅清欠办的办法,即对不良包工头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不良档案,在网上、媒体上曝光,并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期公开发布。同时,对涉嫌刑事责任的,将提请司法机关处理。这样一来,由于建筑劳务分包而导致的欠薪问题就可以得到最大可能的解决。
我相信,只要各地、各部门严肃执法,灵活运用各种有效的监督手段,包工头欠薪问题就可以获得有效的解决。如果对得起那些受苦受累的农民工,不把他们逼上绝路,他们何至于采取过激手段!农民工合法权益一天得不到保障,类似的讨薪事件也必然不止。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