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实行“新标准”后,梅州中低收入阶层直接受惠
本报梅州讯 从今天起全国将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费扣除标准从原来每月800元提高到1600元后,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市梅州实行“新标准”后,将有14万多人进入免缴税行列,全市全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减收达4200万元以上,最明显而直接受惠的是减轻了该市中低收入阶层的税收负担。
记者从该市税务部门了解到:按相关法规,该市现行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是每月1000元(其中包括法定减除费用800元,按国家规定核发的津(补)贴200元),按“原标准”工薪阶层月总收入超1000元就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今天执行“新标准”后,将执行1800元标准(含1600元的法定减除费用加200元的津(补)贴费用)。
(责任编辑:胡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