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4日,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原控股股东建德市财政局将其所 持有的公司6788.10万股国家股股权(占总股本的29.77%)转让给传化集团有限公 司的股权过户手续已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