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大维新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维公司)于2004年2月26日与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签署了为期一年的资产委托管理协议,总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元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