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现就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06年2月10日上午9∶30
    (二) 会议召集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四) 会议地点:福州市八一七北路84号东百大厦18层会议室
    (五) 会议审议以下事宜: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方百货管理有限公司以1300万元的价格受让付洋女士所持有中侨(福建)房地产有限公司的25%股份的议案。
    (六) 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6年1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七) 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2月6日--8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3、登记地点:福州市817北路84号东百大厦18层东百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八)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591---87531724
    传 真:0591---87531804
    邮 编:35000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月6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