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现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要求,发表声明如下:
本公司H股股份最近的交易量有所上升。
本公司谨此确认,除上述披露信息外,目前并无任何有关收购、出售的谈判或协议属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13.23条规定的应予以披露信息;本公司不知悉任何可能影响股票价格且属于香港《上市规则》第13.09条规定的应予以披露信息。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