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06年1月10日本公司股票复牌,股票简称由"特发信息"变更为"G特发"。
    2、2006年1月10日当日本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2005年12月9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6年1月6日刊登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获得流通权对价后,公司股份结构将发生变化。现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公司股份结构表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80000000 72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53400000 61.36
国家股 144318600 57.73 国有法人持股 133414196 53.36
法人股 35681400 14.27 外资法人持股 19985804 8
二、流通股份合计 70000000 28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96600000 38.64
A股 70000000 28 A股 96600000 38.64
三、股份总数 250000000 100 三、股份总数 250000000 100
    二、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流通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122,841,186 2009年1月10日 持有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年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2 企荣贸易有限公司 12,500,000 2007年1月10日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十二个月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3,359,344 2008年1月10日
3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7,929,757 2007年1月10日
4 汉国三和有限公司 4,126,460 2007年1月10日
5 中国通广电子公司 2,643,253 2007年1月10日
    三、 备查文件:
    1、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2、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3、 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
    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