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公司经过与各方股东充分沟通协商后,将调整此次股改方案。
据记者了解,调整后方案在四个方面作了承诺。一、股价承诺,追送股份。公司承诺在股改方案实施完毕复牌之日起的第十二个月的最后三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相关:理财 财经)平均收盘价若无法达到设定目标6.38元/股,将向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 若价格高于6.38元/股则流通股股东不再获得追送。二、现金分红。公司承诺在股改后将向2006、2007、2008年的年度股东大会提出现金分红率不低于50%的利润分配方案。三、公司承诺三十六个月内在适当的时机、适当的价格,将增持流通股并在增持股份的十二个月内不出售。四、业绩承诺。本次修改方案调整原方案"净利润三年平均增长不低于20%"的承诺,改为每股收益三年平均增长不低于20%,首先是2006年不低于20%。
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表示,就福耀目前状况来说,我们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有着很大的优势。因此,我们有信心也有理由相信福耀玻璃会越做越好。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福耀玻璃的理论对价水平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0.76股。调整后福耀玻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直接对价安排为10送1股,两个追加对价安排合计为10送2股。股改方案实施完毕后,若触发追加对价安排条款,流通股股东实际可获得10送3股的对价;若没有触发对价安排,则公司业绩高出增长以及股价上涨超过6.38元/股,也将使流通股股东受益匪浅。这个方案对流通股股东来说,应该是可以接受的。 (责任编辑:郭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