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6 年2月28日召开的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LANGCHAO ELECTRONIC INFORMATION INDUSTRY CO.,LTD.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700001801789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路224号
    邮编:250014
    法定代表人:孙丕恕
    董事会秘书:李凯声
    证券事务代表:白荣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浪潮信息
    股票代码:000977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报刊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热线电话:0531-85106242
    传 真:0531-85106246
    电子信箱:bairong@langchao.com
    公司网站:https://www.langchao.com
    (二)征集事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三)本报告书签署日期:2006 年1月13日
    三.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仅为浪潮信息将于2006年2月28日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而设。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06年2月2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2月22日至2006年2月28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06年2月22日9:3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06年2月28日15:00。
    (二)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2月15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1号楼201会议室
    (四)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审议事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该议案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六)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表决结果对未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或虽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仍然有效。
    (七)董事会征集投票权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采取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的形式,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八)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如果同一股份既通过互联网投票又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以互联网投票为准。
    (九)催告通知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催告通知,时间分别为2006年2月16日、2006年2月22日。
    (十)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2月15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新闻媒体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十一)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年1月16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2月6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 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1月25日之前(含1月25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 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1月25日之前(含1月25日)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十二)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6 年2月26日-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授权委托书必须提前24 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山大路224号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相关股东会议"字样。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路224号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250014
    传真号码:0531-85106246
    4.其他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山东省济南市山大路224号),联系电话:0531-85106242,联系人:李凯声、白荣。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征集人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有成员九名,分别是孙丕恕、辛卫华、王恩东、张磊、高文、白玉铮、胡元木、赵树元、赵景华;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分别是胡元木、赵树元、赵景华。上述董事会成员任期均自2005年3月至2008年3月。
    公司董事会9名成员目前没有持有公司流通股股份,也未曾买卖公司流通股股份。
    公司董事会在任期内,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依法运作,依章办事,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未有被行政处罚、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的情况。
    五.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2月15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2006年2月16日至2月27日的每日9:00至17:00。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报告书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a.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d.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注:请在上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a.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b.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c.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注: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股东可以先向指定传真机发送传真,将以上相关文件发送至公司证券部,确认授权委托。在本次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其中,信函以公司证券部签署回单视为收到;专人送达的以公司证券部向送达人出具收条视为收到。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路224号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50014
    收件人:李凯声、白荣
    联系电话:0531-85106242
    指定传真:0531-85106246
    未在本报告书规定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授权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票
    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后,由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下简称见证律师)按下述规则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并将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结果提交征集人,由征集人提交相关股东会议。
    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06年2月27日17:00)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五)其他
    1.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的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和时间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视为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除征集人外又委托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的,且在现场会议召开前未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4.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为委托股东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5.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六.征集人就征集事项的投票建议
    征集人认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将有效地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对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内容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息息相关。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且中小股东亲临股东大会现场行使股东权利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征集人特发出本征集投票权报告。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并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13 日
    附件: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 或公司 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公告的《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下称《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召开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的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征集方案、征集程序、授权委托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本人或公司有权随时按《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征集人(受托人)声明:征集人已按有关规定编制并公告了《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并将按照授权委托人的投票指示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行使投票权。
    本人或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公司董事会代表本人或公司于2006年2月28日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上,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或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注:1.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