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京国资产权字[2006]8号),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