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1月16日电 记者杨阳腾、通讯员孙翔报道:为配合2006年1月1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实施第三阶段降税,深圳海关目前以多种方式进行降税的海关相关工作,以确保其顺利实施。
深圳海关原产地管理部门在去年底及时完成了香港CEPA第三阶段261个税号2005年至2006年税号及原产地标准的转换工作。特别是为配合第三阶段实施,该关对泛珠区域海关进行了CEPA原产地规则的培训,提高了关员对CEPA补充协议及原产地规则的认识。
根据CEPA,内地分阶段取消香港原产产品的关税。据统计,2005年深圳关区共进口原产于香港的受惠商品总值7.07亿港元,税款优惠总额7648.21万元人民币,其中关税优惠6536.93万元人民币,增值税优惠1111.28万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了1.4倍和3.4倍,涉及原产地证书3121份,受惠商品总值及通关票数居全国首位,港产受惠商品的范围进一步扩大,CEPA实施效果明显。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