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各类民营经济分别纳入行业管理范围,同时成立民营经济发展协调办公室,挂靠市经委,协调各职能部门对民营企业提供一条龙服务,定期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各项鼓励政策的落实。”这是近日中共福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的明确要求。
据了解,在政府部门中组建民营经济发展协调办公室在全国是首次,这充分体现了福州市委、市政府发展民营经济的决心和力度。
根据《意见》,福州市将鼓励并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城镇市政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等,要求做到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法检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通过放宽贷款期限,组建担保机构,支持和帮助民营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股票(相关:理财 财经)上市进行直接融资等方式,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资金支持。将为民营企业家和员工开展培训和就业辅导,提高企业素质,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公平竞争享受各级各类财政性科技扶持资金,加快技术进步。对上规模和获得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的企业,都将给予相应奖励。
从现在起,中共福州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民营企业表彰大会,表彰百名纳税大户,对纳税前10名的企业,授予法人代表“福州经济建设功臣”荣誉称号。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都应给民营企业适当的名额,劳动模范等各类先进的评选,都应给民营企业一定的指标。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