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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规定,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已委托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事宜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征求意见。 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公司将在本周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及公告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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